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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XCAR:终于知道天朝的“防卫过当”是咋回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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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5-27 11:40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个女的,充当第三者后,想要男主人的房子,未果,她于是到中学骗出男主人的儿子,把那孩子骗进一个偏僻的屋子里,一棍子打伤了孩子的腿,声称要扣押孩子让他父亲着急。

那孩子瘸着腿假装要撒尿,趁那个女人不备,掏出书包里的水果刀,一刀扎倒了那女的,然后跑出报警。

等警察赶到现场时,女人因肝脏被扎破,失血过多而死亡。

法律判那孩子防卫过当,因那孩子恰好18岁,因此判刑12年。

央视是这么解释正当防卫的:当你受到不法侵害时,你的防卫才是正当防卫,即,那女人举棍要毙杀你时,你才能捅死她,否则,在她非法拘禁你时,你不能杀死她,要等她先下手。

看了这个节目,我知道了,原来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坏人的,下次谁家的孩子要是被绑架了,你千万不能杀死绑匪,要等绑匪拿刀捅你孩子的那一瞬间才能下手杀死绑匪,否则你要蹲12年大牢。

看了这期节目,我觉得,见义勇为不要做了,你不知道歹徒是否会杀死你,你又不能先下手为强,你要是管闲事被歹徒杀了,那你可就太对不起你的父母和妻子儿女了。
发表于 2010-5-27 12:3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当你有想不通的事情时,想想这是在中国,也就想通了。
发表于 2010-5-27 13:08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中国特色啊{:3_93:}
发表于 2010-5-27 13:43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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